該死
昨天,從電有郵上讀到了一段頗有趣的文字,不妨與大家分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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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幾天在光譜月刊上看到宇宙光總幹事容耀叔叔的一篇文章,裡面提到一段真實的故事:
曾有一位年輕人犯了法,被判了死刑,並要在電視上公開整個行刑的過程...。
當時有一群基督徒去請教一位資深牧師的看法,一開始一群人只是閒聊,但當有人問起牧師關於這個年輕人被判死刑的事時,這位牧師忽然收起笑容,很嚴肅地回答:「不是這個年輕人該死,是我該死!要是我福音傳得夠好,能夠改善這社會的風氣,也許這個年輕人就不會犯法,今天也就不會被判死刑了。」
「該死」這兩個字似乎在生活中並不少見,甚至並不少用。用來形容辦公室裡某位討厭的同事...,用來形容某位您我所討厭的政客...,也常用來形容日常生活中某某人的行逕...。
然而有一句話說得好— 愛,是在別人的過錯上看到自己的責任!
當我們準備咒罵某某人該死的時候,不妨也學習那位老牧師的自省:
要是我福音傳得夠好,也許他就不會這麼討厭!
要是我福音傳得夠好,也許他講話就不會這麼傷人。
要是我福音傳得夠好,也許他行事就不會如此偏激。
要是我福音傳得夠好,也許他今天就不會幹出這樣子的事。
可不是嗎?
我們都沒有權力去罵任何人「該死」,除非我們還不懂得在別人的過失上看到自己的責任。
~編寫&製作by 施以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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